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一则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和*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程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0〕3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4〕2号)、《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程序问题的通知》(人职司函〔1995〕7号)、《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8〕40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5月22日
该规程将于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文件中有这些关键内容需要我们注意,小编帮大家单独整理出来了,赶紧看看!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
*章 总则
第二章 证书的形式和内容
关键信息
● 电子版证书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则上应当同步制作和发放。
● 证书记载的基本信息
纸质证书记载的基本信息包括职业资格信息、持证人信息、管理信息和备注信息等。
职业资格信息包括职业资格名称、级别、专业等。
持证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本人照片、证件号码等。
管理信息包括管理号、批准日期、查验二维码等。
备注信息包括有效范围、有效期限、持证人信息变更情况记录等。
第三章 证书的制作
关键信息
● 证书信息采集
持证人信息一般由有关考试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时采集。
也就是说,届时证书上的照片、信息就是在报名时上传填写,所以大家*好提前准备好满意的照片,而且填写的信息一定要准确。
● 证书制作时间
成绩发布后25个工作日提交证书数据,接收到证书数据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印制纸质证书并开通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已经实行电子证书的,应当同步制发电子证书。
也就是说,之后的考试一般情况下将在成绩发布后45天左右,证书就会开始印制,电子证书就可以领取查验了!
第四章 证书的发放
关键信息
● 纸质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机构接收纸质证书并履行签收手续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启动纸质证书发放工作。
证书发放机构原则上应当提供纸质证书现场发放服务和邮寄服务,并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的网上申请途径。证书邮寄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的持证人支付。
现场发放的纸质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当提供持证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等。
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
也就是说,纸质证书运抵机构后10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开始领取啦,同学们一定要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销毁。
● 证书更换、补发
持证人信息发生改变确需变更证书的,持证人可以按规定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换发证书。
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持证人可以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补发纸质证书,已经制发电子证书的,不再补发纸质证书。
所以,大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纸质证书,除了信息变更这种情况外,尽量避免因为丢失、损毁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而影响自己的使用。
第五章 证书撤销、无效的处理
第六章 其他服务
第七章 附则
返回顶部